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数据又惹争议了。

刚公布又忙着解释了。

仔细看了新华网的新闻,又特意上国家统计局网站找数据原始的出处,没有找到貌似“标准差”的东东。平均值要和标准差配套,这是入门统计学教材里都要说的。
标准差有什么用呢?看看下面这张正态分布图。

如果标准差是10000,那么可以推断95.5%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在10000~50000元之间。
标准差越大,反映“平均工资”差异性越大,或者说收入差距越大。
那么,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差究竟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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