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财政资金管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机制创新”(项目号:07BJY084)是于水老师主持申请的项目。 
     2008年,于水老师作为独立作者在《江海学刊》2008年第6期发表了《乡村社会体制吸纳与协同治理的现实之辨》1文,文章标注为: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财政资金管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机制创新”(项目号:07BJY084)、江苏省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江苏新农村建设实证研究”(项目号:R0704)的阶段性成果 
    前阵子,看了一个板油 发的一片文章,关于南农公管院于水老师该论文涉嫌抄袭的。我们觉得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性太小了吧。上期刊网查了后,结果还真是的。 
     于水登在江海学刊08第6期的乡村社会体制吸纳与协同治理的现实之辨与杨华锋登在理论与改革08第4期的乡村社会体制吸纳与协同治理的现实之辩文章名称、论文内容、参考文献完全相同。这些文章都只有一个作者,也就是说文章的知识产权分别归个人所有。 
现在的问题是,杨华锋的论文发在前,于水的论文发在后。2个人能构思出完全相同一篇文章吗,很明显不可能发生 。属于什么性质? 
   
         上面部分内容来自网络,谢谢板油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