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研究生招生政策全面解读
初试日期提前8天 今年入学考试仍分初试和复试,不同的是,初试日期调整为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比往年提前了8天,具体考试时间仍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两天内考试科目安排如下表。
时间考试科目 1月14日上午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14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15日上午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1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1月15日下午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就要考技能 今年研究生考试的另外一项调整是,把往年在复试中进行的技能考试提到初试中来,考试时间为1月16日。 2006年全国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规定:“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6日进行(8:30至14:3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主要是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技能考试,比如戏剧类、美术类、音乐、电影等艺术类的绘画、雕塑等。这些科目的考试时间往往超过三小时,以往安排在复试中进行,考生只有在通过初试(笔试)后才可以在复试中参加,而今年把技能考试调整到初试,复试按正常方式进行。对此,有关专家介绍说,“这样可以使所有考生都有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
考试方式依然不变 今年的考试大纲及命题跟往年一样,全国统考科目的政治、英语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已于7月份公布。其他专业课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MBA联考”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统一命题。日语和俄语全国统考,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进行,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法律硕士联考”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全国统考,两门业务课也是全国统一命题。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仍按120%差额复试 2006年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最低分数线,并且原则上进行120%左右的差额复试,这和往年相同。 初试成绩出来后,教育部将结合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国家复试分数线一般在3月底4月初划定,各高校在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并确定复试名单。 从内容上看,复试包括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确定,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考生获悉成绩后应随时关注报考单位的复试办法并及早准备。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可享有一定优惠。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
部分高校自主划线 2006年北京大学34所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跟往年相同。这34所高校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由于自主划线,上述高校的复试分数线公布和复试时间都会比一般高校要早一些,一般在3月初公布考研分数之后不久即划定复试分数线并开始复试。
过线考生可联系调剂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调剂。参加“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他校同一专业复试,不能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而未参加“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也不能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复试。 因而,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成绩情况尽快联系学校,看有无参加复试的可能,如果没有希望,就要赶紧联系调剂。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将发布2006年录取工作通知,具体规定调剂复试的要求。
录取后可保留入学资格 根据简章规定,新生被录取后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录取类别上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而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