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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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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8 18:37:01
建議用因徑分析 (Path Analysis), 或稱路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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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8 18:44:59
eric5488 发表于 2016-4-18 18:37
建議用因徑分析 (Path Analysis), 或稱路徑分析.
如果只用回归和IV可以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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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8 20:15:08
希望結論是A導致C顯著, 引用IV的前提是A與C顯著但有偏誤才引入IV(A與誤差項存在相關),  但檢驗時A對 C 已不顯著, 應無進一步引進IV之必要.

IV是兩階段估計, 應用時機1. 遺漏變數使估計產生偏差 2.測量誤差 3.聯立性(逆向因果)

上述2應該不是此題的重點, 情況是1時, 若B當作IV, 應與C無關, 與A有關(A與B有內生性), 但回歸中B對C顯著, A對C不顯著, 兩個檢驗都與引用IV不符.

情況是3時, 回到理論依據, 若理論上A影響B, B影響C, 但兩者係數相反, 可能使A影響C的效果抵消而導致不顯著, 也有可能是時間遞延效果, 此時可將資料期數落後幾期來檢驗看看, 若仍不行就要採用結構方程的統計法(例如因徑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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