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邓建平那篇2007所写的,但最为经典、深刻。
改制模式的不同会造成国有企业在上市前具有不同的“禀赋” , 即控股股东的资产质量和负担不同, 这将深刻地影响控股股东获取控制权利益的动机和激励, 并进而影响控股股东对于获取利益方式的选择。正如夏立军和方轶强(2005)指出的那样, 研究中国公司的治理问题应主要关注上市公司背后的政府行为和动机。
何佳和夏晖(2005)认为企业实际上由控制权所有者控制, 从而企业的行为实际上是以最大化控股股东利益为目标的。
Faccio 等(2001)分析了西欧和东亚公司在股利支付上的代理问题, 认为西欧公司中多个大股东的存在有助于缓解控制性股东的代理问题, 从而支付较高水平的股利, 而东亚公司中多个大股东经常串联侵害小股东的利益, 导致股利支付水平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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