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站务区 十一区 新手入门区
633 0
2016-04-28
    P2P行业监管将采用负面清单制,明确提出网贷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12项禁止行为。同时,为了加强风险管控、保障资金安全,征求意见稿要求网贷机构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开展资金存管,将自身、出借人、借款人资金隔离。
    对于借款人来说,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用户信息及融资信息;保证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按约定向出借人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益的重大信息;不得欺诈借款;不得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者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等。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