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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8
在宏观支出法计算GDP时,折旧以重置资本计入企业投资。但是比如这样:企业第一年购买设备花一百万,第一年以净投资一百万计入第一年的企业投资中,计算入第一年GDP中,后面每年又以折旧的方式计入随后几年的重置资本中,这不就相当于一个设备,两次计算入GDP中么? 我是在哪里的概念出现了点问题?<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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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19 16:03:00
请大家指点一下,本人实在是不理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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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19 21:12:00
支出法是消费加投资,好像没有折旧体现在里面;收入法才有折旧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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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20 22:59:23
我觉得GDP里面之所以不扣除GDP的原因主要有一下几点,第一,折旧本身就比较难以计算,一台机器,不光物理折旧,还存在由于科技进步所导致的价值降低,这个衡量起来比较有难度。第二,有一部分机器的折旧可能并没有转化到新产品中去,比如一台机器闲置一年,但折旧20%,这时候算GDP的时候就不应该扣除这部分折旧。第三,由于折旧不仅仅有本年度生产的资本,还有上一年,上上年,等等生产的资本,从GDP的含义来看,应该是指今年新增加的商品和劳务的价值,因此,这部分折旧也与今年新增加的商品和劳务价值无关。
因此,应该从GDP里面扣除的应该是今年生产的资本中在今年折旧的那部分投资品的价值。但可能是由于技术原因,即这部分本身难以度量,而没有在GDP里面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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