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汉扬 发表于 2016-5-21 11:47 
请看297楼
在你的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中的“供求一致即社会边际使用价值为0”能否作一下解释。
对于单独一种商品,这是没有问题的,但对于全社会的所有商品,就需要有明确的解释。
这里可以有四种基本情况:
第一种,所有商品的产量都等于它们的需要量,所有商品的需要量也都有与之相等的产量。很显然这就是你说的“供求一致即社会边际使用价值为0”,此时的总社会劳动时间就会就等于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第二种,所有的商品的产量都大于它们的需要量,所有商品的需要量也都有比之更大的产量。很显然,这就属于供大于求即社会边际使用价值小于0,此时,总社会劳动时间就会按比例地减小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第三种,所有的商品的产量都小于它们的需要量,所有商品的需要量也都有比之更小的产量。很显然,这就属于供小于求即社会边际使用价值大于0,按照你的公式(如果你不把关系弄颠倒的话)此时,总社会劳动时间就会按比例地增大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第四种,所有的商品的产量与所有商品的需要量之间,既有供求一致的,也有供大于求的,还有供小于求的。其中供求一致的商品,其社会劳动时间当然等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而可以不再分析。接下来需要你进一步解释的就是,一部分商品供大于求,另一部分商品供小于求的情况是否属于社会边际使用价值为0。
举例来讲,某一生产周期中,社会总共需要汽车和粮食两种商品,其中,需要汽车10000辆,需要粮食10000吨,而实际生产了10000+n辆汽车和10000+m吨粮食。请问,此时的社会使用价值边际是否为0?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那么你的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只是一个虚幻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