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在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遭受性骚扰的妇女,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行为人所在单位、妇女联合会和有关机构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信息来源:新浪)
性骚扰对象为何不能是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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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男性的"长处"
哈哈,你刚注册就找到了男人的一个“优点”(长处)~~~~~~~~
立法的效率高低,在于执行成本和效果的比。
由于现实中,绝大多数的案例的受害者都是女性,因此增加对男性的“保护”不符合效率原则。
好象有针对女人的条款:女子不分场合的穿着暴露即是对男子的视觉性骚扰 五六年前就有了
我自愿的被骚扰
common law system,根据原有案例进行判决就可,可以忽视性别作用.在美国就有相关的判决案例
http://www.msnbc.msn.com/id/19536167/
http://www.hrworld.com/features/top-20-sexual-harassment-cases-121307/
呵呵,貌似有这么回事~~
论坛越来越…………
1, 一般很少有男的举报,大部分都乐在其中,还以为自己有魅力呢
2, 慢慢这种情况多了,估计会立法,尤其GAY多了
哎~~~~~~说一下黄色话也是性骚扰??
那广州男人岂不个个拉去罚款??
(广州人个个会叼你啊。。口头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