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称影视旅游为“电影引致旅游”(film-inducedtourism),属于一种专项旅游活动。在国内,影视旅游是指以影视拍摄、制作的全过程及其与影视相关的事物为吸引物的旅游活动,具体以影视基地或影视拍摄外景地为主要载体。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央电视台在无锡影视基地掀起了国内影视基地建设的热潮,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影视基地形成了较庞大的规模,然而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根据调查显示,全国已有上千座影视基地和影视城,通过立项和审批的影视基地达到110多座,真正能称得上影视产业基地的却只有10余家,大而全的能胜任影视剧拍摄的则更少,其中80%处于亏损状态,15%勉强维持,仅有5%能盈利。全国影视基地总投资至今己接近500亿元,且规模仍在持续扩大,新的影视基地项目还在不断涌现,但除少量影视基地运营状况良好外,绝大多数中小规模的影视基地和影视城陷入了既缺少剧组进驻,又少有游客游览的发展困境。因此,如何破解影视基地的发展难题成为学术界和产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影视旅游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中提到,在国外,影视基地主要呈现出两种发展模式,一种是影视主题公园,如环球影城、迪斯尼乐园等;另一种是影视产业功能聚合中心,如美国的好莱坞、印度的宝莱坞等。我国由影视拍摄基地发展而形成的影视城,则较多表现出一种中间形态,即“影视拍摄+旅游观光”的发展模式,相较于前者,建设既不专业也不专一,这必然导致扎堆兴建的影视城出现了平衡兼顾影视和旅游业务,两者却均无突破的尴尬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