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各级财政评审中心共评审各类项目15万个,比上年增长36%,评审的总投资达到12600亿元,比上年增长70%, 共审减不合理资金1110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1%,平均审减率达9%。其中,项目概预算、结决算的送审额达8531亿元,比上年增长80%,审减不合理资金1043亿元,比上年增长了72%, 预算送审额3614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审减不合理资金467亿元,比上年增长60%,各地逐步介入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取得突出成效。全国各级评审机构共核查专项资金4115亿元,为历年之最,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管作用得到突出体现。
全国财政评审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财政评审机构个数达到1077个,比上年增加了82个,增长了8.2%,其中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评审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达到12个,比上年增长了140%,占全国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评审机构数的百分之三十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0个;评审人员超过7800人,比上年增长了1000人,增长了14.7%。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超过5600人,占72%。地市级财政成立评审机构271个,覆盖面达到了84%;县(市)级财政成立评审机构806个,比上年增加了124个,增长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