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新发行办法之对策
IPO新发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讲,主要的影响有二。一是网上网下申购只能选其一,二是网上申购上限定位发行金额的千分之一。这两项政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虽然无法解决中小投资者中签率低的问题,但是对于那些拥有资金优势的投资者来说,却限制了其优势的发挥。
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对策如下:
1、抓大放小。对于大盘股,仍然可以发挥资金优势。
2、放弃网上选择网下。如果6月IPO重启,锁定3个月后,正好股市趋于稳定,比目前直接抛售风险更低。况且目前通胀担忧加剧,持有股票比持有资金更安全。
3、分仓。多设立几个账户,同时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