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509 发表于 2016-6-19 09:36 
总之,还是有理由的。
什么理由呢?
就拿女人缠脚来说吧,他们把缠脚认为是一种时尚,是一种美,是文雅的标志,所以要缠脚。难道说,不缠脚就不美了吗!!!这是从皇宫传下来的陋习,是一种风俗。
婚姻就是分开的爱,这也是社会风俗。最初,人们实行的是共同的爱,就是没有分开的爱。后来,首领占有女人,成为妻子,出现自己的家庭——这就是私有现象的出现。后来这种私有现象一步一步普及,就变成私有社会。
这种现象没有什么原因。就像种豆得豆 种瓜得瓜是一样。实行分开的婚爱,就必然出现婚姻家庭,就变成私有社会;婚爱不分开,就是共同的婚爱,就是一家人,就是共有社会。。。。
缠脚了,就是半残疾,就不能参加劳动;不缠脚,就能够参加社会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