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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新商科论坛 四区(原工商管理论坛) 行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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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9
  2014年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意义及总体要求进行明确,从顶层设计布局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自2014年8月保险业“新国十条”发布以来,国家密集出台对于商业健康保险的支持政策,充分说明政府对商业健康保险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体现了商业健康保险在国民健康保障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明确商业健康保险定位
  《意见》明确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目标,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实现商业健康保险运行机制较为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投保人数大幅增加,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显著提高。”
  《意见》并通过五个“有利于”为商业健康保险进行了新的定位,即“有利于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互补、形成合力,夯实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有利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增加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供给,推动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利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效率和质量;有利于创新医疗卫生治理体制,提升医疗卫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
  二、完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意见》对商业保险的内涵进行了明确:“商业健康保险是由商业保险机构对因健康原因和医疗行为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相关的医疗意外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健康保险市场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中提出,目前我国的基本医保的保障范围很有限,例如很多进口的材料和昂贵的新药基本医保都报销不了,而商业健康保险能够成为基本医保的有益补充,减轻患者个人负担。
  未来商业健康保险除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作用外,还将参与医疗卫生改革中的更多方面,例如成为对医疗机构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的第三方监督力量,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等。
  三、完善商业健康保险支持政策
  《意见》指出,“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研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保障基金政策。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坚持市场配置资源,鼓励健康服务产业资本、外资健康保险公司等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支持各种类型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发展。”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健康保险市场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中提出,目前我国卫生总费用中的个人支出比例高于国际平均水平,对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进行税前列支等税收优惠,可以鼓励有需求的居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释放中产阶级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占用,以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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