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广东省售电侧改革加速,成为全国首次允许第三方售电商进入市场交易的省市。而售电公司作为中间商,以“低买高卖”的暴利模式成为新电改的最大受益者,但这种模式也因此引起争议。
今年以来,电力市场放开竞争环节、实现市场化交易进入全面实施操作阶段。早在去年发布的电改政策文件中,就指出要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推动电力市场平稳起步,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允许社会资本成立售电公司,进入售电侧市场。
近年来,中国全社会用电量逐年稳定增长,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
售电公司发展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达到469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4%,到2014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至55233亿千万时,同比增长3.78%。
根据全国平均销售电价0.492元/千瓦计算,2014年我国售电市场容量达2.72万亿元,剔除受电价保护的第一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后,市场容量约为2.3万亿元。2.3万亿的市场蛋糕,吸引了众多资本争夺,纷纷企图成为第一批独立售电公司,成为行业领导者。
在当前用电量大幅增加,售电公司市场即将打开的情况下,我国售电公司还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调度独立方面,即使打开了电网“黑匣子”,成立独立的大售电,依然可能滋生电网企业的“新型垄断”。
其次,是电力交易独立方面,电力交易机构从电网分离是必然趋势,受政府直接领导或授权,以实现公平交易,交易机构独立可以减少电网企业对市场交易的影响和干预,这样有利于信息公开、公平交易和市场监管。
最后,是售电侧的产权问题。对于售电侧改革,最大的争议来自于售电环节的产权,是将电网的售电业务彻底剥离,还是保留电网的售电业务让民资参股,还是在不改变现有售电市场基础上准入更多的民营售电公司,这些问题如不能解决,势必会影响改革的效果。
虽然问题不少,未来我国售电公司依然有着广阔的前景,主要有以下发展趋势。一是某些开展售电业务的公司已经具备用电需求服务功能,未来有望进行业务整合,打通售电和用电服务的业务环节。
二是本身缺乏用电需求服务能力的售电公司,未来可能通过内生、外延或者合作等方式,布局用电服务业务,合作对象为用电需求服务领域相关标的。三是目前用电需求服务领域管标的也可能设立售电公司,参与售电业务,成为电改的直接受益者。
不过在售电侧放开的前期,电网企业仍将占据市场主体的地位,随着其他售电公司商业模式、业务模式的成熟,将逐渐压缩电网企业的市场份额,电网企业在市场中的角色或慢慢弱化,售电公司将得以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