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3821000 发表于 2016-9-11 11:55 
1 是不是“打协议”,让事实说话。根据我举的例子,让事实说话。
你到现在还搞不清什么是所有,什么事无主,怎么就敢对共有或私有乱发表意见呢?
财产的所有与财产的使用根本就是不同的概念。一个属于某人私有的花园如果也对公众开放,那么任何人都可以进入这个花园,都可以使用这个花园,但花园并不会因此而变为共有。
再以地下的文物为例。地下的文物在发现之前不属于任何人私有,但你不能得出结论说地下的文物都是共有。因为,如果国家没有规定地下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共有),那么地下的文物就属于无主物,任何人发现了都可以占有而成为私有。而国家一旦宣布了地下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共有),那么地下的任何文物就都属于共有了,任何人发现了都不能占为私有。
这就是共有与无主物的区别:共有的东西,任何人不能占为私有;无主物的东西则任何人都可以占为私有,当然,也可以由集体占有而成为共有。
你再看看你举的大米、卫生巾的例子,连最起码的常识都不讲了。大米如果是私人生产的,那就是私有的;如果是共有企业生产的,那就是企业员工共有的;如果是天上掉下来的,那就是无主物,谁占有就属于谁所有。
还什么“你不吃大米,但不能否认大米共有的属性”,你吃大米,你到农民家说大米是共有的,所以你就可以随便吃吗?农民不把你打扁了才怪呢,公安局、法院也可以按侵犯私人财产对你进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