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心情很复杂,总体的感觉“竟然”是:“可笑”~~
给竟然加了引号有两个原因:
(1)如果不加引号,怕大家骂我冷血,因为在坛子混久了,有很多熟朋友,出言还是要谨慎!
(2)楼主貌似还希望用经济学分析这个本身就很可笑的事件——婚姻有7年之痒,审美有36-39个月的周期,这些都是有客观科学数据支持的。因此,在认清这些客观规律,并认清对方人格,人品,性情之后,还敢于踏入婚姻围城的,便是勇敢者,至少是愿赌服输的人。而有这样的文章,还登在经济人论坛上,是否是某种“甲流入脑”的预兆呢?
结论:如果楼主是女人,可以原谅。如果楼主是男人,几乎可以……嘿嘿嘿……了……
备注:好友们必要因此帖骂我,否则,等我周末休息或时差型失眠时,到你的农田偷果实去,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