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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4
    计划12月入住、钱都交了的大楼,一大早做个俯卧撑,倒下爬不起来了。事故既然发生,相信会有一个美好的处理的结果,不想喋喋不休,得理不饶人。7月3日,调查结论正式公布,原来都是那堆土惹下的祸,楼盘原来是文明、规范、高效益的项目
    哑巴也要说话了。

    1、事件:公元2009年6月月27日5时30分左右,中国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西侧、淀浦河南岸在建的“莲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小区工地,一幢13层楼房向南整体倾倒,一名工人被压死。
    2、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5年成立,原为闵行区梅陇镇集体企业,2001年转制为私营企业,有自然人股东24名。资料显示,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04年、2009年(?)。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张志琴(?)持股64.275%;第二大股东阙敬德持股15%,现任梅陇镇镇长助理,曾任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所长、镇资产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并列第三大股东张耀杰(与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同名)、张锦樑(与梅陇镇征地所现任所长同名)分别持股1.25%。
    施工方: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三级资质。
    3、莲花河畔景苑项目
    合同总建筑面积80200平方米,共8栋(倒下的为第7栋),总套数629套;总投资额18830万元,则成本2348元/平方米;项目土地,梅陇镇26号地块,编号闵字(2003)197号,出让日期2003年10月10日,项目容积率1.8,中标价格4600万元,则604元/建筑平方米,占房价4.2%;已销售400多套,累计均价14297元/平方米,则小区房屋市价约8亿—10亿元。计划12月入住。
    2007年,莲花河畔景苑获上海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文明工地”称号,全市通报表扬,详见沪建安质监[2007]第139号文件。
    4、专家组:上海市立即组成了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总工程师江欢成为组长、14位勘察、设计、地质、水利、结构等相关专业专家参加的专家组,负责事故调查分析。
    5、调查结论:7月3日,上海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结论。官方通报全文可见(新民网,http://sh.xinmin.cn/shms/2009/07/03/2184732.html;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7/03/content_11646115.htm
    结论有四条,关键有二:
    “1、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3、原勘察报告,经现场补充勘察和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大楼所用PHC管桩,经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6、专家解释:专家组组长江欢成院士说,6月20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楼房北侧,堆土在6天内即高达10米,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加之楼房前方由于开挖基坑出现凌空面,导致楼房产生10厘米左右的位移,对PHC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产生很大的偏心弯矩,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
     江说,简单地说,就是无知导致无畏。(与桩基少、短、脆无关?)

     7、读后感
    (1)楼倒了,检查、核实了一个文明、规范的建设项目:
    第一,工地是文明工地;
    第二,经复查,项目从勘探、设计到施工皆“符合规范要求”。
    (2)官商、公私合作好。公司多位股东虽为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但有利无弊:
    第一,有利于建立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和谐关系;
    第二,有利于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产品质量,毕竟官员入了股,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第三,有利于产品销售,扩大内需;
    第四,有利于处理倒塌事故。
    (3)都是民工无知犯的错:
    第一,挖出的土,为什么不运走,堆在楼外,想做玩沙子、和泥巴的游戏?
    第二,死亡的那个工人,很可能就是事故的主要制造者。
    (4)学到了物理和建筑上的新知识:大楼两侧压力不同,土体产生水平位移,导致房屋倒塌。教训:
    第一,不买海、湖、河、塘边的水景房,因为房前房后土体不同,压力不同,房屋容易倒塌;如果已经入住时倒了,属于不可抗力,等死吧;
    第二,不买山景房,同理,山下与山上,山坡与山头处的土体、压力肯定不一样;
    第三,不买高楼边的房屋,10米左右、3000吨的土方足以颠覆13层的高楼,高楼边的矮楼、别墅或平房就相当于老鼠与大象玩跷跷板;
    第四,不买凹坑边的房屋,车库基坑设计4.6,正在开挖的基坑肯定不足此数;
    第五,房屋边如果堆有土方、货物,聚有人群等,马上报警,以防重压之下房屋倒塌。
    (5)房地产业是推动社会经济高速、有效发展的产业:
    第一,800万注册资本的小公司可以承建1.88亿投资额、8亿市值的项目;
    第二,每建筑平方米600元的土地可以产出14297元(还未计算装修、家具等费用)以上的商品。
    (6)坏事变好事:由此推动房地产业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8、不懂就请教
    江欢成院士还说,“我从业46年来,这种事情还从未听说过,从未见过,这是第一次,我也希望是最后一次。”
这句话,语重心长,微言大义,到底是什么意思,不懂。
    第一,堆点土方(堆土方、堆得比这高,全国全世界多了去了),房屋就倒了?
    第二,挖个坑(还是符合设计规范),房屋就倒了?
    第三,“第一次,…最后一次”,是指房屋倒了的事件?
    第四,还是指事件的这种处理方式?
    第五,或者,其他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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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4 09:15:41
还有最后一点:最好不要买房,房塌了银行的房贷您不能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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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4 09:32:16
在中国,偶然事件成了必然事件,一切的必然又是那么的偶然,道不明,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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