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创造与楼主所谓的利益最大化都没错。因为这不是一个是非题,而更应该是因果关系。
当组织致力于提供最大价值,则无论其营运模式是营利抑或是非营利,皆可通用。
例如:某慈善机构致力于为偏远地区学童提供教育,为其学习创造最大价值,则若成功推行,将带来更好的教育品质与社会人才。此例中创造并带给偏乡学童更好的学习价值为因,更好的教育品质与社会人才为果。
而造成楼主与一般人容易产生混淆的,关于一般营利组织,则我们可以说其所创造并供应到市场的产品与服务,其满足利害关系人(包含顾客、股东等)的价值为因,而获利则为满足利害关系人后的众多附带收获之一。(满足利害关系人后其它附带收获还包括股价上涨、商誉等...)
故我们若以这样子的因果关系来看,便会发现这之中是没有矛盾与违和的,不伦营利组织抑或公益团体皆适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