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复印教材固然不道德,然而教材质量不佳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外国高校对于教材质量往往有更严格的管理制度。为了防止教师借个人撰写的教材渔利,早在1978年,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就通过了“教师作为教材作者政策”(Policy on Faculty-Authored Textbooks),所有由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教师撰写并出于教学考虑打算销售给学生做教材、手册、工作簿或其他任何课堂材料,都必须通过本系、本院和学校级委员会三级审定,否则不得使用。如果该材料未曾被其他高校的相关课程采用为教材或此前未接受过本校审核,审核过程将更加审慎和严格。严格审核是为了确保教材权威,以免教师借机牟私利。明尼苏达大学、南犹他大学也有类似政策。美国佛罗里达州出台法案,要求除非获得学校管理者同意,同一个教授主讲同一门课时,三年内不得更换教材;要求教授在学生注册新学期前至少提前两周贴出书单,使学生可以根据书单选课。这样就限制了教授每年对自己写的教材做无关紧要的修订却要求每届学生购入最新版的牟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