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支持郎教授的观点,尤其是关于COMMON LAW国家的股票时常明显优于CIVIL LAW的国家股票市场,我是学会计的,在会计领域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对于保护中小股东权利方面,CL国家是有优势的。
对与MBO,我也赞同郎教授的观点。国企有着绝对的垄断特权,应该说竞争优势是强于民企的。即使一些政策削减了垄断,但我们看看,中央有多少领导人有过在国企任老总的经历。国企和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国企应该是做好容易做不好难。这样还要把国有资产贱卖给管家,简直是践踏国人的血汗啊。
说真的,在中国很多人不当他是金融学者的,
他说的话算不上是哗众取宠,但是却很实在,至少从自己的一个学者的身份道出了自己的心声,看看过内的,简直不赶恭维,为了平衡利益,违心的什么样的都给说尽了
对于中国86,89年的政治风波可见中国大学生哪个时候的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