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经济学和法学的专业人士,对这些领域简直一窍不通!
黄光裕是我国首富,却因“操纵市场”而锒铛入狱,他的行为,究竟构成了什么罪名?!
麦道夫是前纳斯达克主席,竟然是这次全球特大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之一,最终获刑150年。法律界人士指出,假如麦道夫在中国受审,他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死刑!
而国际金融大鳄索洛斯,也曾试图扰乱香港的金融市场,可能也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之一,怎么他就是受人尊敬的金融教父、世界名人、世界上最大的慈善家。他虽然也被印尼通缉过,可是他那伟人的光辉形象在世界范围内是不可撼动的。他的行为,与麦道夫和黄光裕相比,其合法性在哪里?! 换句话说,黄光裕和麦道夫的行为,其非法性体现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