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上海二手房交易时,人们往往会在准备材料的时候犯难,经常会出现带了这样忘了那样的情况。特别是身份证,尤其的重要!但是,据说身份证复印件也会影响到上海二手房交易,这是真的吗?今天的法读案例我就带大家看一看相关的案例。
案例:未留身份证信息,佣金难追
经某上海知名房产中介居间介绍,客户邹小姐与房东就某物业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但因邹小姐是外地单身人士,限购无法购买,故邹小姐决定以其上海户籍的外婆名义购买该物业。
在居间过程中,中原版买卖合同、房地产居间协议以及佣金确认书是由邹小姐本人签字确认,网签合同则是由其外婆签署,该案件完成过户手续后,邹小姐认为收费太高,拒付剩余佣金4000元。业务部门申请诉讼追佣,法律中心调取该案材料后发现,无邹小姐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号码,故难以立案追索。shzyshange44
法读视点:自作孽,不留资,诉讼成本陡然增加
本案由邹小姐签署了中原版买卖合同、上海二手房房产居间协议以及佣金确认书,即邹小姐亦是佣金的付款义务人,我司应将邹小姐作为共同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因此,身份证复印件,是立案时必须提供的材料,若无法提供法院将不予受理该案。
在案件起诉时,若没有被告身份证复印件,但若保留了其身份证号码,房产中介可以调取其户籍信息,进行立案。但若被告为外地人,则需委托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律师调取户籍信息,但一般费用较高,将增加房产中介的诉讼成本,亦将导致花费的时间过长。
小结:房产中介不能大意,务必要留资
建议房产中介的业务部门在操作案件时,务必要求上海二手房买卖的参与人,包括产权人、实际购买人、名义购买人以及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免在发生诉讼纠纷时,房产中介因无法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导致无法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