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股权证(warrant)是一种由公司基于其本身的股票发行的期权合约,简单说就是一种期权。认股权证有两大类型:(1)股本权证(Equity Warrant)和(2)衍生权证(Derivative Warrant)。
股本权证由上市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发行,以增发流通股票数量为“创新”的再融资方式。股本权证必须以股票实物交割。权证持有人全数缴付行权价后,权证发行人必须交付有关股票。从而会增加上市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数量,使得总流通股数增加,故股本权证的到期执行具有稀释效应(dilution effect)-- 俗称价值摊薄。
衍生权证的发行机构是与权证本身所涉及证券的发行人或其附属公司并无关系的独立第三者,一般都是投行。其标的资产既可以是流通中的股票,也可以是债券、股价指数、货币、商品又或一篮子证券等等。由于衍生权证的标的是已发行在外的流通中的股票证券,没有增加流通股票证券的数量,因此衍生权证的到期执行没有稀释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