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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6

滨州医学院2012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滨州医学院2012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医学院2012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滨州医学院招生考务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滨州医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滨州医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5-6913026)。

  第三章、学校概况

  第六条、学校全称:滨州医学院学校代码:10440

  第七条、学校地址:

  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264003)

  滨州校区: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522号(256603)

  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兼顾专科教育和成人教育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2012年我校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十一条、滨州医学院2012年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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