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yzf 发表于 2016-12-23 16:01 
了解了~
你不要被那个龚民弄得更糊涂了。
收益权,指的是,如果一物品有收益,这个收益应该归于它的所有者,是个应然,即应该怎样。
收益,有没有,有多少,是个实然的问题,具体说,就是或然的,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收益;可能收益多,也可能少。
任何人不能用实然去否定应然,只能用应然去否定应然。比如,你说一物的主人不应当拥有该物的收益,这就是用一种应然否定另一种应然,而这是公婆各自表述的问题。
我们可以分析不同应然的后果,让人们自由选择什么样的应然。
我认为,让所有权人拥有他的物品产生的收益,是道德的,也是有效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