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 发表于 2009-7-26 22:32 
楼上说得好高档。
个人以为先检验是否弱式有效,然后半强式,然后如果证明是半强式了,再做一个说明强式有效是无法证明的。
就检验股价反映和信息披露之前的关系,搞一些event analysis
恩,您建议得对。主要是我好久没有看过这方面的东西了,先前的也忘记的差不多了,只是有一点点概念性的东西在,所以就随口说了下。
您说的这种程序是对的,具体对这几种有效性的检验方法是不同的。具体来说弱势有效:游程检验;半强势有效和强势有效:事件研究法;这些是我看到一些经验文献的做法。
其实简单来说检验有效性无非是看一定信息是否带来了超常收益(基于fama的有效性假说),所以可以做一些经验性的模拟实验,当然我没有这样处理过,所以这种说法知识存在一定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