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17-1-9 07:59 
你不说明,谁知道你是不是在法律意义上使用“自由民主”概念呢?
难道你写核心价值观时,都还要一一注 ...
人性的概念不同于自由的法律概念,人性本身就有善与非善两个方面。你讲“改造社会只能顺应人性而为”,从标题中根本看不出应当顺应哪一种人性。当然,你在具体的分析中加以界定也可以,但实际上你并未加以界定,所以,你所说的人性只能理解成既包含了善的人性,也包含了非善的人性。
至于马克思主义忽视人性,那是毫无根据的。比如,马克思抨击资本家使用童工,每天让工人劳动14、16、18个小时,抨击不给工人劳动保护,这是忽视人性吗?人类社会的财富,除了自然界提供的条件以外,归根到底都是来自于人类的劳动。因此,马克思主张应当尊重劳动,反对不劳而获,难道这就是忽视人性吗?难道只有主张不劳而获才是讲人性吗?
所以,不是马克思忽视人性,不是我反对讲人性,而是你根本就没有看到马克思所讲的真正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