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高书上这一节说"所谓准租金就是对供给量暂时固定的生产要素的支付",我的理解是指总不变成本,而后书上又说"准租金就是不变成本与经济利润的和",为什么?
我是初学者勿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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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短期内不变成本不能变化,厂商在其价格能补偿可变成本时仍然会选择继续生产(详见停业点的论述)
即是说,在短期内能不能补偿不变成本和能不能获得利润,对厂商的生产决策没有影响,那么只要能补偿可变成本,短期内厂商的供给就是暂时固定的,所以不变成本和利润可以称为准租金。
在下愚见,见笑。
准租金是产品收益减去可变要素的成本后剩下的那一部分 意思是以一定量的固定要素投入以后除开可变要素支付所能得到的总报酬 这个总报酬就是准租金 可见它等于产品总收益-可变要素支付=不变成本+超额利润
对厂商来说 固定成本是必须投入的 从长期来看,厂商的所有的收益都是对固定要素的支付 而在短期中,加入了可变要素的部分 那么在计算时就要把可变的这一部分除去 于是得到上面的式子
不知道这样解释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