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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4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2012年江苏省本科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2012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2012年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兼顾国家、考生、学校三者的利益。

  第二条学校性质及概况

  1.学校全称: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1463(国标)

  3.学校类型:理工类

  4.学校层次:本科

  5.招生计划:学校2012年计划面向全国21个省市招收普通本科学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为准。考生也可以登录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招生网站(http://zs.jstu.edu.cn)查询,或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咨询。

  6.证书颁发: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7.收费标准:

  (1)普通公办本科学费:按照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按45个学分4600元预收,毕业前清算学分学费,多退少补。

  (2)艺术类公办本科学费:按照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按45个学分6800元预收,毕业前清算学分学费,多退少补。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国内部分每学年按照21600元收取,国外部分按“中外合作办学协议”收取。

  (4)公有民办本科学费(含艺术类):按照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按45个学分13000元预收,毕业前清算学分学费,多退少补。

  (5)住宿费: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根据入住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为800~1200元/人/年。

  (6)书本费:每生每学年按照500元预收,学年结束后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

  8.就业情况:近年来,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学校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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