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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5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201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

  隶属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校区1: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282号

  校区2: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2012级新生入学后全部在校区2就读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基本学制:本科:四年或五年

  4、证书: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南京中医药大学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本专科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向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本专科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凡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除执行上述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护理学专业原则上要求报考考生五官端正,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68米以上;针灸推拿学专业男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65米,体重不得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60米,体重不得低于45公斤。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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