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1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江苏省以外各省、市、区适用)
高校代码:10291(国标代码)
高校名称:南京工业大学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办学性质:公办
校址:模范马路校区(南京市鼓楼区)
江浦校区(南京市浦口区)
一、学校概况
第一条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于2001年由原南京化工大学与原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首批试点高校、教育部国家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共有学院(部)26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6个,本科专业79个,跨工、理、管、经、文、法、哲、医8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3万余人,教职工28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学校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篇。
近年来,学校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7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4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承担了包括7项国家“973”计划项目在内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7000余项,科研到款近30亿元。
“明德、厚学、沉毅、笃行”的校训,铸就了工大独特的办学理念和优良校风,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10余万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其中包括16位院士,院士校友数居全国高校第46位。围绕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学校正阔步迈向一流的创新创业型工业大学。
二、组织机构
第二条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落实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南京工业大学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