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南昌航空大学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
院校国标码:10406
本部校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泰豪动漫学院校址:南昌市金沙二路1888号(就读专业:动画、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专业、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
办学层次:本科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五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2年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4950名、高职专科生370名。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由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