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北方软件学院专升本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机器翻译方向)在北方软件学院校区办学。
北方软件学院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53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4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学校占地总面积106.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7.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1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25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9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7.8万册,数字资源量16512GB。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本科英语专业及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且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国防生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航空发动机维修方向)主要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交通运输专业、飞行技术专业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交通运输专业、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需学英语并且毕业时要达到民航对英语的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招生有性别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飞行技术专业只招男生;空乘类专业计划招收男女生比例为1:6;国防生专业计划招收男女生比例为18:1;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计划招收男女生比例为5:8;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