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wenjing 发表于 2009-8-5 10:12 
shangquan2004 发表于 2009-8-5 07:55 
国家初步确定应该是每月最低55元,中央和地方共担,对东、中、西部地区,中央分别补贴20%、60%、80%,但各地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自己的财力提高。目前全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大约有1亿2000万,算下来,每年只需财政拿出800亿,也就相当于又减了一次农业税,国家完全可以承担,但意义却不言而喻。
如果这样的话 现时代的农民有和没有这部分几十到几百不等的钱状况会有很大不同么? 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应该是的,但是对于一般地区的来说应该意义没有那么不言而喻吧
对于东部发达地区,尤其是依靠地方财政和集体经济已经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富裕地区,这点钱确实不算什么,也不能解决什么问题,实行人人享有,体现的是一种公平和国家的责任,这也是非缴费型普惠制养老金制度的特点。改革开放30年,国家富裕了,但是农村并没有,尤其是中西部落后地区,偏远山区,老少边穷地区,农民的生活水平还很低,2008年国家贫困线为785元,但是贫困线以下的还有4320万,其中赤贫人口1479万,而这部分人群中主要就是贫困老人,即使最低每月55元,两个老人一年就是1320,对于没有生活来源的农村老人来说,这已经是很大一笔钱了,要知道现在还有很多地方,就是还在干活的农民,一年的纯收入也不会超过1000元。非缴费型普惠制养老金实施以后,将和五保供养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结合起来,织起一张安全网。此外,这项惠民政策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对于缩小城乡差距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