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按类招生专业及含专业方向专业说明 按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入学第二年后确定专业;含专业方向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学校规定时间确定专业方向。 二、校内加分政策(限上海地区考生) 为促进考生全面发展,对进档考生,经其本人申请,我校审核认定,执行下列自主招生政策: 1.本条所列学生,经核准,可加10分 ⑴经重点中学推荐的应届优秀学生; ⑵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⑶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含)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团干部称号或学科单科竞赛奖励者; ⑷艺术类定级考试(按最高十级计)在八级以(含)以上者。 2.本条所列学生,经核准,可加5分 ⑴高中阶段获得校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干部或获得区级以上除1-⑶外其他奖励者(不含集体奖项); ⑵艺术类定级考试(按最高十级计)在八级以下六级(含)以上者。 3.符合本条所列学生,经核准可加3分。 获得除2-⑴外其他校级奖励者。 4.加分不累计,考生只能申请其中一项。 5.2014年5月20日前登陆我校网站申请,6月28-29日到我校现场审核确认。具体办法请到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审核后的加分名单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