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ston1986 发表于 2009-8-10 19:37 
fifan2008 发表于 2009-8-10 11:32 
xinxin2006 发表于 2009-8-10 05:27 
几个斑竹,不知道这样问行不行啊。
其实我很奇怪的一个东西,为什么那么多人会需要酒后驾驶,药后(就是吃了一些会影响判断力的药物)驾驶呢?
而且我想大家都清楚这样是违反法律的,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这样去做呢?
如果从经济学上解释,就是:
醉酒驾驶的成本太小了,无论是经济成本,还是法律成本都很小。
一部分极其倒霉撞死了人的,又没关系的,最多只是判了交通肇事罪,也就坐2-3年牢;大部分没撞死人的只是罚点款(顶多三千而已,对于开名车的有钱人来说,九牛之一毛)、扣点分。
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两种办法选其一:
1、醉酒驾驶无论是否撞到人,一律判“危害社会安全罪”,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醉酒驾驶无论是否撞到任,一律罚款10万并没收车辆充公。
你还不如全部以谋杀或者谋杀未遂去起诉.
呵呵,别激动。哪天你在人行道上走,有人明知人行道上有人走着,还把车开到100码直冲过来,你就知道是不是“谋杀”了。
不用重典,怎么治乱世,你以为现在真的很和谐啊?
交通法规是真有问题的,撞死人赔的太少这是事实。经常出现撞伤了人后,司机再开回去把人碾死的事。为什么?还不是因为撞死了日人顶多赔几万而已,但撞伤了人却要赔几十万医药费。当人的命用金钱来衡量的时候,你不觉得这样的法律很悲哀吗?而酒后驾车是否撞死人,不是因为他车开的不好,就是因为他喝了酒。所以要从根源上治罪,如果什么都等把人撞死了治罪,那死人找谁喊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