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劳动与间接劳动的划分是这样的:直接劳动是完成商品体的劳动,间接劳动是为了使商品能够以高于其价值的价格(当然只是主观愿望)销售出去所付出的劳动,换句话说,就是针对所生产的商品在市场上的供求关系中所处地位付出的劳动。
直接劳动的任务是把商品生产出来,间接劳动的任务是如何使商品卖个大价钱,即正弹性价值。
直接劳动使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间接劳动使商品具有弹性使用价值和弹性价值。
由于间接劳动是针对市场供求关系付出的,因而有成功和失败两种可能,故弹性价值有正负之分。
有许多专家学者不能区分抽象直接劳动创造的价值和抽象间接劳动创造的弹性价值,因此把直接劳动与间接劳动混为一谈,把价值与弹性价值混为一谈,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产生新的理论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