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叶 发表于 2009-8-28 11:06 
由于这些企业涉及公共利益,所以政府为此设立了一些资质,这样,政府部门有限审批权限后,就产生了权力寻租的条件,而目前,有权的公务员通过国家给予的权力来达到个人利益的情形很普遍,看似严重的事件,最后通过送礼来解决了,处理不公正的事件一多,就乱了.
市场上唯一具有的,是众人之手。每一个行为都是社会行为,而每一只手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说到权力寻租,则这是不确切的说法。确切来说是:违法犯罪。
国家的官僚,他是否应当审批,应当审批什么,当然需要大力讨论了------这些就不说了。
这里要说的是,正如老兄所说,官僚的权限不过是违法犯罪的一个条件,正如同,大街上遍地都是人,这些人,是人身伤害的一个条件,假若没有这些人,则任何人身伤害就无法实现。那么,制止和减少人身伤害,其途径是限制上街?老虎吃人,得怪老虎有牙齿和牙齿的巨大尖利?
要害的,并不是官僚有审批,有权限,而是大人不带头有法必依,草民不坚持依法办事,大人和草民齐心协力,共同去败坏法治,共同不担当,不负责,共同放任,败坏,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