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9 16:42: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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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我们也可以认为,这是一种竞争的形式!!这算是侵犯版权么??一个拿着正版书的学生过来打印,打印社提供的仅仅是一个普通的打印程序,并不存在具体的涉嫌侵权的行为。应该说,打印社的输出设备是不能和出版社们相比的,那么就有理由怀疑出版社的超额利润了!!
对不是用于商业流通的打印行为,不构成侵权。
法律一般规定,一次复印或者打印不能超过原书的一半或者三分之一,否则就是侵权。
以正式的法律手段制止这种侵权行为本身是很困难的。据说,有些发达国家的教授、特别是教经济学和法律的教授会自觉地抵制这种侵权行为,不允许携带复印书的学生进入课堂。但是自己在家中阅读或者其他使用,显然是无法干预的(由于西方国家专业书很贵,这种现象也很普遍),因为所谓的一半或三分之一的度无法把握,或者可以进行拆分的方式以规避这种法律。
楼主所说的现象,我认为更重要的不是侵权行为,而是过度竞争行为。这种过度竞争是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最终导致在其中打工的劳动力(主要是一些贫困学生)不仅要遭受打字复印社极为有害的工作环境侵害,而且只能获得极低的工资报酬。
中国人的这种过度竞争,不仅在本土造成了中国人利益的极大损失,在国外,据说有很多留学生由于找不到工作,最后出现竟相压低工资的竞争,最后出现了只要给口饭吃或者晚上给个睡的地方就给干活的地位。
这就是中国人的勤劳!好死不如赖活着!
各位说的很有道理,启发不少!当然也是一种过度竞争!
如各位仁兄所说,这不是一种盗版行为,但是我的前提是这样,随着这种行为的成本进一步的降低,很多读者,尤其对穷学生来说,就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方法,比如可以从图书馆借来,几个甚至几十个同学都来复印,那么这样算来所占市场份额就会很大,这样作者及译者的劳动就得不到回报,进而打击他们的积极性。而且出版社的利润很低也不会再出版。这样从一种动态的情况来看,是不会pareto efficient,就不会有创新。我本人认为,是不是通过适当降低书价,来夺回这个份额。因为正版书和复印来的还是有差异的,差一点价格,消费者是不会计较的。这只是本人的一点拙见,请各位给我更高明的解决办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30 11:10:10编辑过]
现实对问题的解决比楼上所说的要完美。
书大多是订价高,但有各种书摊、书市以很低的折扣,将书销售给收入低的学生。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分级垄断订价,对出版社和作者而言比单纯降价更有好利。
很多书打折之后,甚至比复印价格还低。当然,由于信息是不完全的,这种打折书也无法随时可以买得到,结果很多学生就不得不复印了。另外,如果打折书太容易买,就无法对消费者进行分层,又会反过来影响原价书的销售。
因此,现实的结果通常是较优的,虽然不是最优。这也是巴塞尔产权的公共领域理论的基本道理。除非是制度有问题,在一定的制度下,厂商的订价行为和消费者的购买行为都是最优的。
试想,如果原版书的价格 < 复印的价格;则此时的均衡收敛在大家购买正版书的水平上。而且这里还没有考虑质量。
所以说,正版书的悲哀是由他自己的“天价”造成的。那个人天生就是喜欢盗版书的呢?!
经过多天的观察,复印舍虽然以超低利润经营但是营业额却增大,复印打印机和人一样作息,热火朝天。
如上所说如果为了帕累托最用,而使得图书行业一片混乱,况且这也不是最优的,因为这是以牺牲他人利益来牟利的。
我觉得这也属于侵权,只是局部规模较小,不明显而已。但不能否认这种现象不存在国内其他地方
比如光盘刻录,每人一台刻录机,才几百块,如果盗版正版软件(一般单价要几十元)这是非常值得的。所以不能以他规模小而视为正常。
想听高人意见
复印的资料和原版书是不同档次的商品,应该不是竞争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