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shufeyu
昨晚正在回复这条留言时突然就停电了,郁闷啊~~
首先谢谢3L的意见,但是我还是有所疑惑
1,该社的贷款损失准备比逾期贷款全额还高,只是非常不实际的,即使A社把未逾期的贷款全部都提取损失准备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啊。这让我不得不对这份报表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
2,“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有计划地扩大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到2000年底,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由最初的17家大商业银行增加到661家金融机构,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行、城市商业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农村信用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 所以,农信社也是可以参与同业拆借活动的。我的解释是,A社盈利能力太差,有充足的、未使用的资金,所以才不需要同业拆借。
3,在没有了解更多情况的前提下,我暂时只能从指标上进行分析,何况你所考虑的情况其他金融机构也可能会有,但是他们就能保持一个>50%的比率(比如说,常熟农村商业银行,比率为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