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目前直接冠名“乡村建设”的研究成果[1]尚不多见,但伴随着农村问题研究的深化,乡村建设研究已显示出日益为人所注目的迹象[2].笔者以为,欲深入研究此主题,必先厘清相关的基本概念,建立起必要的讨论平台。鉴此,本文拟重点分析乡村建设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简要评述当前的乡村建设研究。
一、乡村与乡村建设的概念
何为“乡村建设”?分析这一概念,首先应了解何为“乡村”?
在人们的用语中,习惯于将“乡村”与“农村”等同使用,再如费孝通先生还使用“乡土”一词(如称乡土中国、乡土社会)。著名的乡村社会学家杨懋春将“乡村社会”与“农村社会”等同起来,他认为:只一个村不能算是个农村社会。一个完整的农村社会须包括一群农民家庭、自数个至十余个的村、一个集镇、及集镇与其周围各村所形成的集镇区。这样一个农村社会就是“乡村社区”,它“以家庭为单位,以村为中坚,而以集镇区为其范围。”[3]在这里,“乡村”是与城市相对应的,而与“农村”是一致的。《中国乡村建设》一书也持相同的看法,认为“乡村,是相对于城市的、包括村庄和集镇等各种规模不同的居民点的一个总的社会区域概念。由于它主要是农业生产者农民居住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地方,所以又通称为农村。”[4]美国学者R.比勒尔等人认为:“在美国早期历史上,‘农村’一词指的是人口稀少、绝对面积不大、比较隔绝、以农业为主要经济基础,人民生活基本相似而与社会其它部分、特别是城市有所不同的地方。这就是说,‘农村’一词至少有三种各自独立的含义,即:(1)生态方面的;(2)行业方面的;(3)社会文化方面的含义。这三种含义,不用说,有相互牵连的关系。”[5]
但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的意见,认为“乡村”与“农村”是有区别的。如秦志华认为,“乡村与农村具有很大的重合性,农村是乡村的主体,乡村地区的绝大部分是农村地区。但是,二者毕竟是有区别的。这不仅表现在二者的范围有所不同,更表现在二者刻划对象的角度不一样。农村的概念,是一个产业区域概念,指的是以农业为基本产业的地区。乡村的概念,是一个管理区域概念,指的是乡政权管理的地区。”乡村是与城市相对照而言的,标志着社会活动方式的区域差别;农村是与工商业相对照而言的,标志着产业布局的区域差别。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乡村的范围要比农村的范围大一些。所谓乡村,是指由乡(及镇)与村两种社区构成的社会生活范围。[6]
还有学者在比较了国际学界对“乡村”概念给出的职业定义、生态定义和社会—文化定义后,认为“它是一个复杂而又模糊的概念”,要给出一个能让人普遍接受的定义是困难的,所以,主张以“乡村性”概念来取代它。[7]
笔者倾向于上述第二种意见。第一种解释适合近代以前的情况,因为此前乡村与农村并无严格的区别。但自近代工业化以来,产业结构的变化使“农村”概念带有较重的产业特色,“乡村”概念则具有更宽的兼容性。第二种解释揭示了此差异。第三种解释有走极端之嫌。
那幺,何为“乡村建设”呢?下面,我们先来看看几种主要的观点。
1.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
按杨懋春的说法,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是开始于河北省定县翟城村米迪刚所提倡的农村建设及宴阳初在同一地带所办的平民教育。平民教育开始是较农民认字,以后发展成全面的、项目众多的、注重生产工作的乡村建设。”[8]此外,当时还有河南省镇平县的“乡村自治运动”、山西省的“村治运动”等,而为今人最熟知的则是山东省邹平县的“乡村建设实验”。
“乡村建设”一词始用于何时?据有学者的研究,“最早使用这一词的是山东乡村建设院”。据该院首任院长梁耀祖的解释:山东乡村建设院之所以用“乡村建设”一词,是由于当时乡村遭到持续破坏,而全国80%以上的人口住在农村,要解决中国问题就要从乡村入手。所以,“欲谈建设,必须注重乡村建设。”[9]对此,梁漱溟也曾有一个自述,他说:“十七年我在广州时用‘乡治’。彼时在北方如王鸿一先生则用‘村治’,如出版村治月刊,在河南设立村治学院等等皆是也。民国十九年河南村治学院停办,诸同人来鲁创办类似于村治学院性质之学术机关。我等来鲁之后,皆以‘村治’与‘乡治’两名词不甚通俗,于是改为‘乡村建设’。这一个名词,含义清楚,又有积极意味,民国二十年春季即开始应用。”[10]按朱汉国的研究,梁漱溟虽然在19931年正式使用了“乡村建设”这一提法、并创办《乡村建设》旬刊,但从理论上对他的乡村建设方案作系统的论述是从1933年开始。[11]此年,他发起成立了中国乡村建设学会,并相继撰写了《乡村建设理论提纲》(1933)、《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县政建设实验区邹平县实验计划》(1933)、《乡村建设大意》(1936)、《乡村建设理论》(1937)。
何为“乡村建设”?梁漱溟的解释为:“总言之,救济乡村便是乡村建设的第一层意义,至于创造新文化,那便是乡村建设的真意义所在。”[12],其内容分为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组织建设三项,其次序为:“先讲乡村组织,次讲政治问题,又次讲经济建设,末后讲我们所可成功的社会。”[13]
江恒源认为,乡村建设是就一个农村或数个农村,划成一个适当的区域,依照理想的能实现的预定计划,用最完善的最经济的方法技术以化导训练本区以内的一切农民,使全区农民整个生活逐渐改进,由自给自立以达于自治,俾完成农村的整个建设。其设施有“三大纲”:一为文化的,即全区普及教育、改良风化以及清洁卫生健全体魄之事属之;二为经济的,即全区改善生计之事属之;三为政治的,即全区团体组织公共治安公共建设之事属之。[14]
晏阳初的看法也大同小异,他认为:乡村建设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建设,其内容包括文化、教育、农业、经济、自卫等各方面的工作。各方面工作的发展,合起来便就是整个乡建事业的发展。[15]
以上是当时参与乡村建设实践的几位学者的解释。而亲自推动此类活动的政府人物的看法则与此有所差异。如在山西全省推动“村本政治”的阎锡山认为,要收到“政治得良好之结果”,应“先从作极密之政治网起”,以“看住”每一个人的行动,使每一个人都能执行他的政令。而“欲行政治网密,非先编制行政系统不可”。[16]他的村治思想是军国主义和儒家思想的混合物,一方面将行政网加密和下沉到村,利用军国主义统治方式“看住”每一村、每一户、每一人,剥夺社会自由;另一方面,通过儒家“王道”和“人心”的道德教化变外在的“看住”为内在的自觉自律。[17]在广西,桂系军阀推行的乡村制度是乡村政府、民团和国民学校三为一体的基层结构,从表面上看,只比山西多了一个官办的、成系统的“学校”,但实际上农村比其它地区要多了两条绳索,被三条自上而下的绳索捆牢。[18]
2.作为“建筑活动”的乡村建设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随着对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运动”批判的展开[19],人们慎用“乡村建设”一词。而到1980年前后,当人们使用这一词时,却赋予它以新的含义,即仅将它看成是一种“建筑活动”。最典型的是,当属“当代中国丛书”中的《中国乡村建设》一书,它提出:“在乡村广大区域中进行的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各项建筑活动,通称为乡村建设。具体地说,乡村建设包括:(1)农民住宅和农民需要的各项生产性房屋建设;(2)村庄和集镇建设(简称村镇建设),包括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学校、文化馆、影剧院、医疗所、幼儿园、供销社、商店等文教卫生和商业服务设施建设。乡村建设工作是包括上述规划、设计、施工,以及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总称。”[20]它所介绍与研究的“中国乡村建设”也全部是上述建筑活动。该着对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运动的介绍和评论,也主要是从“建筑活动”出发的。[21]
3.海外的“乡村发展”理论
在海外,人们一般是用“乡村发展”(Rural Development )或“乡村变迁”之词而非“乡村建设”(Rural Building)。美国学者罗吉斯等人认为,“社会变迁”是社会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更替过程。在美国乡村社会中,有七个方面的转变直接冲击了乡村社会制度。即:(1)人均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人口下降。(2)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的联系加强。(3)农业生产趋向专业化。(4)在美国转变为一个大众社会的过程中,乡村和城市价值观的差距正在逐渐缩小。(5)随着大众传播和交通运输的改善,地方群体的重组,农民的社会关系更加开放。(6)乡村制度中出现集权化趋势。(7)乡村社会组织的变迁还包括初级关系重要性在降低,而次级关系的重要性在提高。[22]
海外有关乡村发展的理论,按台湾学者蔡宏进的介绍[23],主要有“乡村发展的认定与设计论”、“现代化过程与乡村发展的人类学理论”、“农业与工业在乡村发展中角色及相关性的理论”、“乡村组织在乡村发展中角色的理论”等四种。对“乡村发展”这一概念,有以下几种解释:
世界银行所下的定义是:乡村发展是一策略,拟用为改进乡村贫穷人民的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利益延及在乡村中寻求生活的最贫穷团体,包括小农、佃农及无土地者。它很强调乡村发展的目标在增加生产、提高生产力、增加就业、动员可用的土地、劳力及资本,同时也注重消灭贫穷及所得的不均等。发展的层面则顾及生活的价值与品质。
David A.M.Lee 及D.P.Chaudhri鉴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乡村经济与社会条件百病丛发,且各种问题都纠结在一起,于是对乡村发展提出整合性的观念,把整合的乡村发展(Integrated Rural Development)之目的看为包括:(1)改善乡村大众的生活水准,保障其基本安全及对食、衣、住以及就业等的基本需求;(2)增加乡村地区的生产力,免受自然的灾难,并改进与其它部门的互惠关系;(3)提出自立的发展计划,并使大众都参与发展的计划;(4)保障地方的自立性及减少对传统生活方式的干扰。
Inayatullah 在其编印的《乡村发展的研究,亚洲的若干经验》一书中,把乡村发展的意义着眼于三方面:一是传播适当及改进农场技术的过程;二是传统乡村社会结构中的人民接触外界而产生新技术与新态度的过程;三是包含技术、社会、文化与政治等因素的过程。
Raanan Weitz在《变迁世界的乡村发展》一书中指出,乡村发展着重在低度发展国家寻找能促进发展过程的策略。当前最着重在经济增长与人力发展理论的研究。
在亚洲国家,最常用的一个有关乡村发展的定义是:提升乡村人民控制环境的能力并藉以增进益处。其重要的发展指标约有七项:(1)生产力的改变,如每甲土地的产量;(2)就业及失业的改变;(3)收入及财富分配的改变;(4)权力结构的改变,特别是指乡村人民对地方性及全国性政府决策的影响力之改变;(5)地方阶级结构的改变;(6)对控制较大环境的价值、信仰及态度的改变;(7)对接近福利服务之改变。
蔡宏进则认为,“乡村发展”不同于其它的发展概念。就地域范围言,其发展计划实施与受惠地区主要在乡村,广泛的乡村盖及所有非都市的地区,包括村落、集镇及其外围的开放土地。发展内容的范围则甚广泛,包括社会性的、经济性的、政治性的、文化性的、教育性的、娱乐性的、宗教性的等各种不同生活层面的发展等。
4.笔者对“乡村建设”的界定
在上述数种对乡村建设的解释中,“建筑活动”一说显然过于片面,而民国时期军阀的村治政策却太重于政治化、专制化,让人能接受的解释是在民国时期知识分子的“乡村建设”说及当今海外学者的“乡村发展”说。
应当提及的是,在国内的乡村建设实践中,除了上述意见外,还有“村建(或村级建设)”、“村级组织建设”、“乡镇党委建设”、“村镇建设”(这是对作为建筑活动的乡村建设的另一种说法)、“小城镇建设”等说法。很显然,这几种表述与“乡村建设”在内涵和外延上均有较大的距离。
在这里,笔者将“乡村建设”看成一个这样的概念:在相对于城市的乡村地区,进行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在内的综合建设和发展。从学科定位来说,乡村建设是一个跨学科、交叉性的领域,需要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和人类学等多学科来共同研究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