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1、 学校全称: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 校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
3、 招生层次:高职
4、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5、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6、 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限招英语(应用日语专业考试语种限招英语、日语)
7、 招生男女生比例:无
8、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修订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9、 录取规则:无相关科目加试要求和顺序要求,无分数级差,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
10、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每学生75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住宿费:每学生1070元?1500元/年。
1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的专科学历文凭。
12、联系电话、网址:(021)69990015 ,69990069 www.scst.sh.cn
13、贫困生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14、监督电话:(021)6999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