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JustinZJ
多谢了!
原文中第20页是这样说的:
Because the expected revenue of the seller is just the sum of the ex ante (prior to knowing their values) expected payments of the bidders;
而附录F中第281页是这样说的:
the interim stage–that is, when players know their own signals;
the ex ante stage–that is, before players know their own signals;
原文中括号中的内容的主语要是卖者还是投标者我再思考思考;
后面附录中的主语就是投标者了;
“最后一个等式成立是因为卖者不知道每一个投标者认定的物品价值,所以在他眼里这些人都是一样的。”这句话很好!
有时候一些问题刚刚接触就是很难搞清楚,也许解决疑惑的钥匙不在本章,学到后面就自然而然明白了,学习和与人交往一样,投入的多了也就自然而然学会的多,对拍卖很感兴趣,现在开学了要
赶读读弗登博格的博弈论(导师任务),本来就不太容易读,翻译的错误又不少,读的时候还要勘误!幸亏以前还读了一些简单的博弈论书籍,否者真是...
大家渊博的知识,无私奉献的精神,使我备受感动,再次感谢abamboo ,JustinZJ 的帮助,ren-xian ,织田信谦等人的关注,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