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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4

四川文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三、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名称:四川文理学院

  四、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

  (一)我院在山东、江西、甘肃、新疆、山西、河南等省(市、自治区)举行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校考)。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见我院《招生简章》及所在省招办公告。

  (二)考试成绩只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三)《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合格证》上注明有考生成绩和名次;未达到发证比例的专业,不发放合格证。

  (四)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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