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层的当然有权利使用电梯。业主对电梯等共有部分是享有共有权的。
高层和低层,各自享受的权益不一样,高层虽然上下的便利性稍差,但采光和通风都稍好,视野也更开阔,这都比低层舒适。所以乘电梯并不是什么补偿。
但是尽管使用电梯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但是,一般来讲,低层的对电梯利用要少一些。从个人角度来讲,如果在4层以下,爬楼梯,既可锻炼心肺功能,又能节约电梯的使用、提高效率,自己福利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可以给别人带来好处,也就是说,自己和他人的福利都有帕累托改进,这何乐而不为呢?当然,这需要有点经济学知识的人才会这么想啦,还是要从为他人的道德角度考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