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整理一篇关于博弈论的文章,题目是调控企业环境行为的经济博弈分析。主要是分析排污企业和环境管理部分之间的博弈行为,初步的结论是以下两个,但是总觉得文章写得很浅薄,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我的E-MAIL:lizhuor@126.com
(1)在选择征收排污费方式的博弈模型中,纳什均衡为(高费率,减产或停产),(中费率,生产并上污染治理设备),(低费率,生产并缴纳排污费)。对整个社会来说,其帕累托均衡为(中费率,生产并上污染治理设备)。在这样的均衡结果下,保证了企业利润与环境质量“双赢”的目标。因此,环境管理部门应选择中费率政策,以保证达成帕累托均衡。
(2)在选择抽查方式的博弈模型中,存在一个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排污企业应该以C/P的概率选择偷排策略,以(P-C)/P的概率选择不偷排策略;环境管理部门则应该以R/(C+R+P)的概率选择抽查策略,以(C+P)/(C+R+P)的策略选择不抽查策略。环境管理部门在制定排污罚则的同时,也就规定了其执法机构进行排污抽查的概率。对偷排行为的惩罚越轻,抽查的概率必须越大,越需经常抽查;反之,随着惩罚的加重,法律本身的威慑作用足以使排污企业望而生畏,打消偷排念头,因而可以适当降低抽查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