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节选)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条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院校。学校代码:10635。
◆ 第五条 学校荣昌校区以“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名称招生,招生代码19635,学生毕业后颁发西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内注明“在本校荣昌校区XX专业学习”。
●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就读地点
◆ 第十一条 学校在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录取的学生就读于校本部(其中软件工程专业学生在我校学习两年后,符合条件者可进入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相关专业学习);在本科第二批录取的学生就读于荣昌校区;在本科第三批录取的学生以及艺术设计(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学生就读于应用技术学院(重庆市渝北区龙溪红石支路500号)。
● 第四章 入学考试
◆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学生(运动训练、保送生、优秀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升科学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 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 第十三条 报考自主选拔、保送生的考生,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测试。
◆ 第十四条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须参加由所在省军区负责组织实施的政审、面试、体检(与报考军校考生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