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江西环境工程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国标代码:12934
第六条办学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办学类型:普通高校
第十条办学层次:普通高等专科教育
第十一条办学特色:以生态环境为特色,坚持“修德立艺、尚勤求实”的育人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促发展,重视学生思想教育、个性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