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站务区 十一区 站务与外事
1514 1
2009-09-09
假如你再报复性在论坛公开我个人资料, 包括照片等等

我已经咨询了律师。
民法 101 和140条。
你已经触犯了,而且我已经把相关证据保存下来,并且已经交到我律师手中。
你自己看着办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9-9-9 00:35:34
而且机遇诉讼需要,我完全可以起诉后通过法院 合法提取你的相关上网记录把你定位.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